全局概况
  • 机构设置
  • 税政管理科

组织实施营业税、涉外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税政管理工作;促进和监督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拟定征收上述税种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上述税种的具体政策业务问题进行研究、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上述各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上述各税种的管理、检查,参与上述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开展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缴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政策规定,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上述规费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调查处理征缴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区上述规费基金收入计划的预测、任务的下达。

    负责人:杨瑞斌

  联系电话:0472-516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