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然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02-12
来源:《包头市国际税收研究会专报》

  2017年上半年,包头市地税局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自行申报人数全自治区排名第一,共50338人,自行申报人数占全区的33.3%,累计补交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2949.7万元;实现全员全额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扣缴33980户,申报率为93.23%;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11783人,增长37.5%。包头地税局涉外分局在对自然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索。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必要条件 

  (一)科学调度部署是工作开展的前提。allsports365.com涉外税收管理分局(以下简称涉外局)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以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共涉及2000余名。针对每一位自然人要进行告知、认定、登记、申报、缴纳,工作量大。涉外局研究实施办法,理顺工作流程。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宣传辅导、数据筛选归类、法律文书下达;办税服务厅负责申报流程辅导、登记申报缴税;风险评估部门负责风险应对、专项评估工作。要求各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梳理筛选数据是工作开展的基础。一是针对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自然人数据,分门别类筛选应对。区局下发的第一批数据中,涉外局几个月的申报数据为28356条,预分配的自然人2000余人,涉及企业100余户。面对庞大的信息,对数据进行了分析比对,积极应对。筛选出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工资且合计达到起征点的自然人列为首批通知人员,有针对性辅导;针对一处收入为零或者两处收入合计未达到起征点的,作为第二批申报数据,集中通知,辅导应对。二是针对全员全额申报数据,筛选出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自然人信息。涉外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然人涉及400余人,涉及企业60余户。面对繁杂的个人收入信息,与企业财务部门通力配合,筛选年所得达到12万元个人未申报信息,逐户逐人通知;比对历年申报信息,督促企业核实并提醒自然人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一)以点带面,做好宣传辅导。一是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纳税服务QQ群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了告知书,及时向自然人宣传相关政策,督促申报。针对自然人自行申报人数多的公司,制作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政策及操作流程PPT,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辅导会,开展政策宣传辅导,面对面辅导自然人填写申报表,深入细致地答疑解惑,引导自然人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二是制作微信查询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及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政策依据、申报渠道及操作流程,引导自然人通过办税大厅及个人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申报。 

  (二)由繁至简,畅通办税流程。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自然人首次申报涉及以前年度税款,按月补缴工作量大,造成大厅拥堵、办税速度慢的情况。一是建立全局联动机制,各部门协同配合: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宣传辅导;大厅导税人员帮助填写申报表并对政策进行再辅导;导税人员核对申报资料后,资料排队人不排队,可选择当日缴纳或预约缴纳时间缴税。对于有争议的数据,自然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税源管理部门对已缴应缴情况进行再次核实。二是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办税拥堵处理、导税服务、延时服务有关规定,制定办税大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大厅值班领导负责疏导解释及应急处理工作;延长办税时间有未办结业务绝不撤出大厅;无论什么原因决不允许与纳税人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三是依据《全国税务征管规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须填写A0644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A0644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为了帮助自然人尽快掌握申报表填写方式,在办税服务厅张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示范格式。四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设计制作个人所得税计算软件,针对自然纳税人普遍缺乏税法知识的情况,软件的设计完全依托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式,逐项对应,用最简单的方法帮助纳税人计算核对应补税额。经过几个月耐心细致的工作。 

  截止7月底,涉外局办税服务厅受理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申报 670 人,涉税自然人申报率达到100%,征收税款 40.7万元。 

  (三)由难到易,推广网报平台。一是加强辅导,引导自然人利用个人网报平台申报纳税。针对自然人素质参差不齐和对网报平台的抵触心理,利用大家普遍使用的手机微信,制作简单易懂、便于查询的二维码查询系统,使纳税人对网报操作一目了然,帮助纳税人消除抵触心理。二是畅通渠道,及时解答问题,督促自然人申报。通过微信群、QQ群、咨询电话等渠道及时解答自然人网报遇到的问题,同时制作问题处理清单定期发布,确保个人网上办税平台系统平稳运行。借助纳税服务QQ群、微信平台,以及12366短信服务系统等,提醒自然人按时申报。三是征管互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落实前台操作人员、咨询辅导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业务骨干联动机制,对于自然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请示市局或咨询12366纳税服务平台,并做好解释说明。经过几个月的网报试运行,共发放网报注册码856个,自然人可以足不出户,享受“互联网+”带来的办税方便快捷。今年,涉外局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申报全部实现网报,截止4月底申报405人;通过个人网报平台申报两处及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 625人。 

  (四)从不理解到逐步理解,工作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开展的初期,我们面临的最大的困难是自然人的不理解和征管人员的畏难情绪。电话通知自然人时,自然人对税法不了解,对地税工作不理解,有的甚至误认为是诈骗电话直接挂断;尤其是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自然人申报,运行初期由于金税三期系统抓取数据不稳定、自然人缺乏税法基础知识、涉及多年度税款补缴,造成办税大厅一定程度的拥堵。给每一位自然人从辅导到填写申报表到登记申报缴税,办理时间平均将近半天,更加剧了自然人厌烦和不理解情绪。为了解决矛盾冲突,建立全局联动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责“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最大限度提供方便服务。有效的辅导疏导措施,逐步得到了纳税人理解。 

  网报系统的开通,自然人可以足不出户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方便快捷,只要在税务机关用身份证领取一个注册码,就可以自行在网上注册,调取多处取得收入的数据,系统会自动计算已缴税额和应补缴税额,只要有一张带有网银功能的银行卡就能轻松完成补缴税款。有效的工作措施及信息化支撑手段使征管工作由难到易、由繁至简,逐渐消除了征管人员的畏难情绪。水滴石穿、聚沙成塔,“互联网+”带来的方便快捷,税务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逐渐融化了自然人心头的坚冰,逐步得到了自然人的理解。 

  三、实际征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一)自然人的纳税意识亟待提高。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下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自然人要进行自行申报。自然人对这一办法知之甚少,加之自然人“能少交就少交,能不交就不交”思想作祟,造成实际征管工作的困难;一些自然人以不知情为理由拒绝缴纳滞纳金;部分自然人首次补缴税款后,由于纳税意识淡薄,后续不能自觉申报,税务机关还需要继续催报。 

  (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需进一步规范。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是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以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然人申报的基础,是税务机关加强自然人征管的抓手。在实际征管中,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存在自然人姓名不符、收入不符现象。 

  (三)个人网报平台需进一步完善。个人网报平台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自然人网报未缴清税款形成部分欠税或垃圾数据,税务机关无法联系到纳税人,无法确认是欠税还是垃圾数据。对于垃圾数据,税务机关没有处理权限。对于自然人欠税,税务机关清理欠税难度很大;二是自然人可以从任何一个税务局获取注册二维码。在网报运行初期,征管还不到位的情况下,由于网报前期需要征管局确认、辅导培训、申报数据确认等程序,对负责管理的征管局造成一定的被动。 

  (四)数据查询权限需进一步放宽,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目前,考虑到个人收入信息保密等因素,区局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信息汇总查询未向基层税务局开放权限;对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个人信息也仅限于区局逐级推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税务部门征管被动性等问题;上级部门向下级部门推送的数据量大,未进行筛选整理,基层税务部门工作量大、效率低。 

  (五)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风险应对和强制措施需进一步加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大,对于自然人税收风险应对很难取得效果;目前税务机关对于拒绝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没有采取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四、进一步做好自然人所得税征管的建议和对策 

  (一) 结合征信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人征管。一是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自然人自行申报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自然人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利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会宣传、社会影响、社会舆论,增强自然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升税法遵从度,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二是与自然人征信体系相结合,对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采取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措施,督促自然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三是与自然人征信体系相结合,完善个人纳税信用数据库建设,主动加强部门间协调,由点及面扩大个人信用数据的互联互通,并逐步建立一套“一处失信,处处难行”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纳税人失信成本。   

  (二) 结合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提高申报覆盖面及质量。一是在进一步扩大全员全额明细申报面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规范操作的培训,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自然人姓名不符、收入不符现象。产生原因有:自然人已经离职但是公司没有删除信息;新进员工直接冒用离职人员信息进行申报;公司新入职大批人员,暂时无法取得证件号码,财务在申报个税时将全部工资列为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收入申报个税;部分企业存在套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支出情况。二是发现申报疑点信息,及时推送风险应对部门,开展评估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三) 结合信息化建设,完善个人网报平台。自然人具有高流动性特点,征管模式对于纳税人需要方便快捷,对于税务工作人员需要易于征管。一是自然人网报时,借鉴网购中购物车模式,一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缴税的,超时自动作废申报数据;二是考虑到个人网报开通初期,由负责管理的征管局统一发放二维注册码,统一辅导管理;三是每月月底3日关闭网报,自然人可以在就近办税大厅申报。税务相关管理人员下载整理网报数据,确认欠税数据和垃圾数据,确保税收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四)结合个人信息保密,逐步放宽和完善功能模块。一是基层税务局设立大数据分析岗,专人专岗,可以调取金税三期后台个人明细申报数据,分析比对,发现疑点数据推送管理风险部门应对;二是专人专岗,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保守纳税人个人信息;三是完善明细申报软件,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一处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已扣除费用标准,另一处扣缴义务人将无法再次扣除;四是上级部门向下级部门推送数据时,进行初步筛选、分类、整理,增强基层工作的针对性。 

  (五)根据征管实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自然人税源不断充裕,信息化手段的不断完善,国家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基础和前提逐渐具备,但是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需要日常征管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一是在《税收征管法》中增加针对自然人必要的税收征管强制措施,加强对自然人税收的管理,同时也对自然人产生震慑的作用;二是针对目前自然人意见最大的滞纳金加收问题,考虑扣缴义务人和自然人申报期限重合的实际问题,修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借鉴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补税办法,使自然人自行申报补税更加易于征管。(梁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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