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地方税收职能 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内容摘要
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地方税收持续增长的“源动力”,地方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也是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有力措施,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和“营改增”的不利影响,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和地方税收稳定增长,是各级地税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旨在通过对“十二五”期间包头市经济发展和地方税收相关情况的比较分析,就如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与税收协调发展作一些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包头市 “十二五”时期 经济发展 地方税收
序言
“十二五”时期的五年, 是我国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中具有鲜明里程碑意义的五年,也是包头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加快科学发展步伐的五年。面对“三期叠加”影响不断深化、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不利条件,包头市积极作为,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针政策的同时,根据包头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向结构调整要助力,向民生改善要潜力,使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二五”期间包头市经济发展分析
(一)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转型升级取得成效
1.三次产业比例渐趋合理。“十二五”时期,包头市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2015年,包头市三次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为2.8:48.5:48.7,第三产业占比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与2010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比重则提高了3.2个百分点。
2.工业结构持续调整,转型升级取得成效。“十二五”期间,随着包钢集团稀土钢板材、包铝集团15万吨电解铝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包头市工业结构有所优化。 “十二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5%,仍是支撑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主要力量。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156.7亿元,较上年增长10%,高于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6%),其中,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203.7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7.6%。
3.非公经济增势较好,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包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2015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已达到2590.6亿元,占GDP的比重达68.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提升。此外,县域经济稳步发展,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县域经济总量已从2010年的360亿元增至2015年的673.7亿元。
经过多年的发展,包头市形成了“东铝、西钢、南高、北装”的工业布局,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壮大。现代物流业“六园区、一支点”布局已经形成,商贸集聚区和专业市场建设成效显著。
(二)投资持续较快增长,消费升级明显加快
1.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十二五”期间,包头建设了包钢550万吨稀土钢、包铝50万吨合金铝等项目,实施了一批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改造、燃气、污水处理等工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为全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二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9813亿元,是“十一五”的2.6倍,年均增长17.1%。民间投资增势良好,成为全市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2015年全市民间投资1703.9亿元,已达到全市投资的六成以上。
2.消费升级明显加快。“十二五”期间,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住房、汽车、通信等成为消费热点,通讯器材、家电、汽车类商品旺销,消费转型升级成为推动消费市场稳步发展的重要因素。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76.6亿元,是2010年的1.7倍。“十二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8%。
(三)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民生状况持续改善
2015年,包头市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在全区领先。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包头市为38098元,在全区12个盟市中继续排在首位,比全区平均水平高出7504元。“十二五”期间,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5%。从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包头市市为13667元,在全区各盟市中排在第四位,比全区平均水平高出2891元。“十二五”期间,包头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6%。可以看出,“十二五”期间包头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且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均高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总之,“十二五”时期,包头市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民生状况持续改善。
二、包头市经济发展和地方税收收入的关系
(一)包头市国内生产总值(GDP)情况
“十二五”期间,包头市GDP总量从2010年的2293亿元,逐年递增到2015年的3781.9亿元,年均增长10.7%,高于全国2.9个百分点,高于全区0.7个百分点。 分年看,2011-2015年的GDP增长率分别为15.4%、12.5%、9.32%、8.5%和8.1%,5年间,分别高于同期全国GDP增幅5.9个百分点、4.8个百分点、1.6个百分点、1.2个百分点、1.2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全市经济增长实现了换挡不失速。
(二)包头市财政收入情况
包头市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252.3亿元,是2010年的1.8倍,年均增长12.6%,高于GDP年均增幅近2个百分点。2011年-2015年期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时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明显增加,2011年-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2年以前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161.9亿元、185.8亿元、215.1亿元、234.3亿元和252.3亿元,增幅分别为16.3%、14.8%、15.8%、8.9%和7.7%,分别高于同期GDP增幅0.9个百分点、2.3个百分点、6.5个百分点、0.4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从2010年的6.1%提高到2015年的6.7%。政府财力的增强,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包头市地方税收情况
2015年地税部门组织地方税收173.3亿元,比2010年增长1.8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3%,高于GDP年均增幅2.3个百分点。2011年-2015年期间地方税收收入分别为113.6亿元、125.1亿元、132.1亿元、150亿元和173.3亿元,增幅分别为20.5%、10.1%、5.6%、13.5%和15.6%。从历年增幅看,除2012年、2013年增长率低于同期GDP增幅,其余年度地方税收收入均高于同期GDP增幅,2011年为5.1个百分点、2014年为5个百分点、2015年为7.5个百分点。这一时期,包头市地方税收收入在投资和工业强势作用下,基本保持10%-20%的增幅,税收总量和增幅全区排名前列。
通过以上对包头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地方税收与同一时期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发展步伐是基本同步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地方税收持续增长增添了活力。
三、促进经济与税收协调发展的建议和思考
(一)继续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速培育新的经济和税收增长点
地方税收收入的持续发展需要经济的发展作基础,需要固本培源,寻找新的经济和税收增长点。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和环境,大力发展个体私营、外资、股份制等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开放和做实招商、吸引和启动投资主体,使民间资本、国外资本能够顺利完成投资过程并发挥效益。要积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在布局规划中充分考虑和投置不同类型的工业园区,完善财政、金融、土地、工商等各种政策,改进审批、监督、检查等各类服务,组织若干行之有效的活动,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环境和氛围。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包头市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要素投入这种粗放型外延扩大再生产来实现,尚未完全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生产模式,传统产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战略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比重偏低。由于产业层次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主要工业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包头市受到冲击较大,发展速度明显趋缓,企业效益严重下滑,组织税收收入难度加大。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是包头市急需解决的问题。地方税务机关应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找准税收职能作用切入点,精准发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严格落实区局相关政策,助力供给侧改革;用足用活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统筹第二、第三产业发展
要科学统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石,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结合包头市现有城市格局,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从区(县)实际出发,宜二产则二产,宜三产则三产,如青、昆两区是包头经济、文化、商业、金融中心,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具备重点发展第三产业的有利条件;东河区、九原区和石拐区可利用土地较多、交通便利,开发、投资、建厂成本相对较低,则具有发展第二产业的条件和优势;而稀土高新区则应进一步发挥既有优势,大力发展具有高附加值、高回报、低消耗的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对扩大就业,增加地方财力有着巨大作用。因此,在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不能忽视第三产业的发展。此外,在产业发展方向上,要形成由产业竞争向技术竞争,由技术竞争向专利竞争,由专利竞争向标准竞争的局面。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延伸和扩大产业链,由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技术,集中力量狠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克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此外,要考虑行业税收贡献率差异,加快税收贡献率比较高的产业发展,如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交通邮电业。
(四)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和经济协调发展
地方税收工作要以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根本任务,既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又要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新的时期,我们仍需牢牢把握税收经济观这一根本宗旨,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和经济协调发展。为此:一要正确处理税收任务和经济税源的关系。税收任务和经济税源的关系,关键在于一个“度”字,脱离这个“度”字,或者无法做到应收尽收,国家财力失去保障,或者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税收成了无本之源。地方政府在确立财政预算,制定税收计划,税收部门在组织征收时都要充分认清形势,科学测算税源,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既要考虑政治、经济建设的需要,也要考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以支定收的税收计划观念必须坚决摒弃,科学筹划的“经济税收”才能更有利经济的发展,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二要正确处理好统一税法与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国家税法是统一的,但在当前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压力不断加大,新兴产业发展稍显稚嫩的情形下,地税机关应该面向实际,站在全局看问题,在维护税法的统一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赋予地方税收特有权利,适当考虑到地方经济的利益,制定部分若干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为本地经济发展创造更大的后劲。要积极开展产业税收政策研究,为市、区(县)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改组改制、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在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如调整土地等级税额)的意见和建议。
(五)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在税收政策方面,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应税收公平规则需要,坚决清理、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地方涉税规范性文件。在组织收入方面,要保持税收与经济增长同步,进一步落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方针。在税收执法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培训,提高税务执法水平,规范税收执法。在执法环境方面,要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增强协税护税保障能力,减少行政干预税收执法现象,改善税收执法环境。在税收秩序方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加大对偷逃抗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强化对各种高收入行业、各类承包人和高收入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和管理,促进社会分配公平;要积极开展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特定行业的税收专项清查,努力寻找税收新的增长点。
展望“十三五”,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呼包银榆区域发展等战略,自治区打造沿黄沿线经济带,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为包头发展营造了长期利好的政策环境,催生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地税机关只要严格落实总局、区局各项工作部署和改革措施,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市委“6521”战略定位,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着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务实创新、攻坚克难,就一定能开创“十三五”发展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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